重庆单位未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单位未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答:可以与公司协商,或者找相关部门举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渝府发[2006]124)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按《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条件的单位可为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政策来源:http://zfcxjw.cq.gov.cn/zwgk_166/zcjd/202004/t20200407_7018320.html

  温馨提示:关注【重庆本地宝】ID:bdbchongqing)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以获取公积金网上提取入口、以及提取新规解读,以及:

  ①公积金查询入口,包括余额查询、缴存查询等入口;②网上办事入口,包括贷款计算器、表格下载等入口;③公积金缴存、提取、住房补贴办理指南④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包括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⑤公积金联名卡及公司开户办理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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