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二套房按揭贷款政策
温州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购买三套房不能贷款。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已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次的,暂停其第3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2018年6月1日前家庭夫妻双方已获得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含已结清的),均计算为1次贷款次数。
温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新规
一、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二套房最低不低于60%。
目前,我市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90平方米(含)以下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60%。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
最高可贷80万元。
市区(鹿城、龙湾、瓯海)、乐清、瑞安、永嘉最高贷款额度都是80万元,文成是60万元,洞头、平阳、泰顺、苍南都是50万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实行差别化的最高贷款额度,是因为各县(市、区)的房价、资金量、需求都有所不同,因此区别对待。
三、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不是所有二套房都能办理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是依照借款人及配偶的《家庭房屋套数查询证明》和《个人信用报告》中记载的温州市行政区域内无在贷住房消费贷款记录进行综合认定。
1、首套房,是指借款人及配偶(包括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贷款地无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在贷住房消费记录,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即认定为首套房。
2、二套房,是指借款人及配偶(包括未成年子女)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贷款地已拥有1套自住住房,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即认定为第二套房。
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90平方米(含)以下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公积金贷款
如果在温州购买首套房,选择公积金进行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是首次购房,可以贷到房屋评估价的70%(评估价一般比市场价低,也就是说首付比例为30%。如果房屋面积小于等于90平米,那么首付比例还能再降,最低为20%。值得注意的是,公积金如没有评级,一般多只能贷80万,具体要看公积金缴存额和缴存比例。
商业贷款
一般温州首套房都会选择商业贷款的形式,那么以家庭为单位,使用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为房屋评估价格的30%,但是这个评估价格要比市场价低很多。
总结:总的来说,在温州购买首套房,新房商业贷款的首付比例为30%,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依据房屋面积来确定。如果首套房的房屋面积低于90平米(含),那么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如果首套房的房屋面积大于90平米,那么贷款比例不能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