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居住证满几年可以落户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已经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其中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放宽,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
详情如下:
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
实现与苏州在积分落户时,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累计互认。
在省内其他城市的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申请落户时纳入我市累计认可。
探索与长三角城市群中具备条件的省外城市实施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允许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者就业创业地落户,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
积极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在城镇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