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驾驶证到期换证办理条件

  驾驶证到期换证条件

  1、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2、属于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被注销未超过二年的(状态为“注销可恢复”)或者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被注销超过两年(状态为“注销“)的非东莞市核发的驾驶证,驾驶人需要回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恢复驾驶资格。

  3、申请人必须不具有记满12分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

  4、若已超过原准驾车型的允许准驾的年龄或者身体条件发生变化的可与降低准驾车型合并办理。

  5、车驾驶人自愿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在申请表同时填写降级后的准驾车型代号。

  6、驾驶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应当在申请表如实填写。

  7、驾驶证核发地非东莞市的可在窗口申请与驾驶证转入换证合并办理。

  8、因入伍、退役、更换护照、身份证号码变更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的种类、号码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该提交相应的变更证明、凭证供核查后可同时合并办理变更驾驶人相关信息。

  9、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服刑、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的,可以由家属代为办理延期换领驾驶证业务。家属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及驾驶人身份证明、驾驶证办理,延期最长三年,延期期间不能驾驶机动车。

  10、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A1大型客车、A2牵引车、A3城市公交车、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C1小型汽车、C2小型自动挡汽车、C3低速载货汽车、C4三轮汽车、C5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D普通三轮摩托车、E普通二轮摩托车、F轻便摩托车、M轮式自行机械车、N无轨电车、P有轨电车,持有上述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均可以办理期满换证业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东莞本地宝】公众号,回复【驾驶证】,即可获得驾驶证业务办理入口(申请、查询、转入、换证、补证、信息变更等)、车管业务预约入口、电子保单领取入口;回复【违章】,即可获得交通违法行为电子确认入口、交通违法网上办理指南、违章查询及处理、车管所地址电话等相关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