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单位医保费补缴办理材料
所需材料:
1.《医疗保险补缴申报表》,原件1份;
2.根据人员身份提供相应材料:
①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提供:调令或任职文件,验原件;或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验原件;
②属于企业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提供:职工人事档案材料,验原件;
③法院、仲裁院和劳动监察机构出具文书允许补缴的,提供相应文书,验原件。
温馨提醒:
补缴期间发生的各项医疗(生育)费不享受相关待遇。
所需材料:
1.《医疗保险补缴申报表》,原件1份;
2.根据人员身份提供相应材料:
①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提供:调令或任职文件,验原件;或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验原件;
②属于企业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提供:职工人事档案材料,验原件;
③法院、仲裁院和劳动监察机构出具文书允许补缴的,提供相应文书,验原件。
温馨提醒:
补缴期间发生的各项医疗(生育)费不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