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单位医保费补缴办理材料

  所需材料:

  1.《医疗保险补缴申报表》,原件1份;

  2.根据人员身份提供相应材料:

  ①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提供:调令或任职文件,验原件;或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验原件;

  ②属于企业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提供:职工人事档案材料,验原件;

  ③法院、仲裁院和劳动监察机构出具文书允许补缴的,提供相应文书,验原件。

  温馨提醒:

  补缴期间发生的各项医疗(生育)费不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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