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贷款还款常见问题及解答

  1、问:还在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的房屋,加装电梯时需要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加装证明,如何办理?

  答:若房屋抵押权人含有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或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借款人可拨打电话85503869向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出具,或在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更多-服务建议留言”功能留言申请。

  若房屋抵押权人为银行,由于不同的银行该业务受理流程和所需资料不一样,请直接咨询对应的银行网点。贷款银行网点联系方式可参考我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的贷款网点信息。

  2、问:公积金贷款发生逾期了,如何逾期还款?

  答:借款人如需要偿还逾期贷款,按以下要求申请:

  (一)使用按月还贷方式偿还贷款的,出现逾期的,补足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以后,无需申请还逾期,中心将自动定时划扣。

  (二)使用银行卡作为供楼账户偿还贷款的,需按以下步骤操作:

  1.确保账户足额;

  2.与受理网点联系,由受理网点经办人员在贷款业务管理系统中申请还逾期操作;或主借款人登录我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办理→贷款业务→偿还逾期贷款申请→确认提交→偿还逾期;或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申请:主借款人登录“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积金查询→个人业务→贷款业务→偿还逾期贷款申请→确认提交→偿还逾期。(备注:在2012年前申请的部分公积金贷款可能无法通过微信公众号申请还逾期,请通过原贷款受理网点申请。)

  (三)在固定还款日及前后1日以外的时间提出申请(3天限制期)。

  (四)可申请偿还1期或全部逾期贷款。

  3、问:采用按月还贷方式还款的,若账户余额不足,该如何补足资金用于还款?

  答:采用按月还贷方式偿还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缴存账户作为唯一还款账户,借款人应及时关注用于还贷的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和还贷情况以确保有效扣款。如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应及时调整月缴存额进行汇缴或进行补缴,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已由单位开户缴存的在职职工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的,可通过办理个人名义自愿缴存手续和委托扣款业务,将差额部分以个人名义缴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办理自愿缴存和委托扣款业务可通过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或微信公众号办理,也可提供身份证明(原件)、活期储蓄存折(卡)(原件),到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4、问:出现约定还款日没扣款该怎么办?

  答:请职工先核查自身还款账户余额在约定还款日全天(00:00-24:00)是否余额充足。如在约定还款日全天余额充足但未扣款的,请职工继续保持账户余额充足,等待中心后续划扣即可,因中心原因造成的延迟划扣,将不作为职工的逾期记录上传征信系统。

  5、问:约定还款日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收到逾期提醒短信,如何办理征信异议处理?

  答:如职工对公积金贷款的逾期记录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提出申诉:

  (一)职工将身份证、情况说明、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jjdkzx@gz.gov.cn,我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邮回复结果。

  (二)职工将身份证、情况说明、佐证材料提交给任一中心直属网点或贷款承办网点。网点收取后,发送电邮到gjjdkzx@gz.gov.cn,我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回复来邮网点办理结果,网点再告知职工。

  注意事项: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需以“职工姓名+征信异议”命名。

  6、问: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还清的证明到哪里开具?

  答:借款人可通过我中心微信公众号打印贷款记录(含电子印章)或向原贷款受理网点申请开具。微信公众号操作路径:查询办理-贷款信息查询-下载贷款记录查询表。

  7、问: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如何办理出具涂销证明业务?

  答:借款人可向房产抵押权利人申请出具涂销资料。如房产抵押权利人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或“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的,借款人可拨打电话85503869联系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涂销资料,或通过广州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办理。

  8、问:还清贷款后多久能出具结清和涂销资料?

  答:公积金贷款承办机构应当在结清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借款人出具结清证明和涂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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