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异地转入指南

  一、办理条件:

  职工在深圳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可申请将在异地中心(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深圳。

  二、办理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职工身份证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5、《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选择“异地转移业务”,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并当场自动审核。

  3、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

  窗口办理: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选择“异地转移业务”,填报相关信息后预约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并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3、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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