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首付及利率政策表

所购住房

购买首套住房

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借款家庭

1人参与贷款

2人以上参与贷款

1人参与贷款

2人以上参与贷款

住房公积金

最高可贷金额

50万元

100万元

40万元

80万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

最高可贷金额

10万元

20万元

10万元

20万元

可贷金额合计

60万元

120万元

50万元

100万元

首付比例

1、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2、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1、购买普通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

2、购买非普通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贷款利率

基准利率:五年期(含)以下2.75%

五年期以上3.25%

基准利率上浮10%

  二、个人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首付及利率政策表

所购住房

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借款家庭

1人参与贷款

2人以上参与贷款

住房公积金

最高可贷金额

50万元

100万元

补充住房公积金

最高可贷金额

10万元

20万元

可贷金额合计

60万元

120万元

首付比例

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贷款利率

五年期(含)以下2.75%;

五年期以上3.25%。

  三、公积金安置房贷款额度及首付款比例

  贷款额度

  根据以下因素综合确定的:

  1、根据借款人家庭应当支付的差价款;

  2、根据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能力计算的可贷额度;

  3、根据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倍数;

  4、是根据本市目前公积金贷款个人或者家庭的最高贷款限额。

  公积金安置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认定

  申请公积金安置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应当按照贷款套数认定结果确定:

  1、购买首套住房的,若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若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若为普通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若为非普通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同时,借款人家庭经家庭协议确定的征收补偿金额应当全部认定为购买征收安置房屋的首付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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