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积金缴存常见问题及解答

  1、问:公积金联名卡遗失,公积金缴存的账号也忘记了,请问如何补办?

  答:如果目前的缴存银行仍是同一间银行,可直接携带身份证到缴存银行补办联名卡。

  2、问:工作变动了,已经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要怎么办?

  答:当职工单位调整或变动工作时,需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其住房公积金金额转入新调入的单位职工公积金帐户下。当职工因故脱离工作单位,中断工资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其公积金缴存随之中断,其结余的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原单位名下的职工公积金户名内,单位应办理封存手续,职工公积金帐号不变;职工与原单位恢复工作后,其临时中断的工资关系随之恢复,单位应办理启封手续;如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则继续在原单位缴存公积金。

  3、问: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单位和个人扣划住房公积金一般应与发工资同时进行。个人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在每月发工资时代为扣缴。国家规定,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交额等于职工缴存额加单位缴存额。

  4、问:申请公积金贷款后停缴公积金怎么办?

  答:贷款发放后,贷款申请人连续停缴住房公积金达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受委托银行有权提前解除《借款合同》收回该笔贷款。

  5、问: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有什么作用?

  答:公积金委托银行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开设的专门用于存放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的专门账户。该帐户记载职工个人公积金增减、变动和结存等情况变化,可详细反映职工公积金缴交情况,体现交纳公积金职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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