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生育险2021年新规定

  深圳生育保险费率新规定

  从2021年1月1日起,深圳市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生育保险费率,本市企业生育保险费率由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0.5%调降至0.45%,有效期两年。

  此次生育保险费率调整的适用对象主要为:

  已经在深圳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非从业居民不属于适用对象。

  2021年深圳社保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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