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提取指南(材料+流程)
一、办理材料:
(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办理材料:1.房屋产权人、提取申请人身份资料;2.加装电梯行为资料
(二)全额付款购房一次性提取
(三)离、退休提取
办理材料:1.提取职工身份资料;2.离退休资料
(四)租房提取
(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次性提取
(六)公共租赁住房委托提取
办理材料:
1.提取职工身份资料
提取职工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证件在有效期内,提取职工为《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记载的承租人及家庭成员
2.公共租赁房资料
提取职工提供合同应在租赁期限内
(七)偿还按揭贷款本息提取
(八、九) 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委托提取、偿还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提取
职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就贷款偿还情况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以下资料:
1. 借款人身份资料: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 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
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夫妻关系证明。
3. 遇以下情况的,需提供贷款还款凭证:
(1)偿还组合贷款中按揭部分的,应提供按揭还款凭证;
(2)2015年10月1日前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公积金部分)的,应提供公积金还款凭证;
(3)担保公司代偿还款的,应提供还款凭证和担保公司出具收据。
(十)住房公积金账户因解除劳动关系封存满半年提取
办理材料:
1.提取职工身份资料
提取职工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证件在有效期内,提取职工为《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记载的承租人及家庭成员
2.解除劳动关系资料
单位已为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封存的可不提供
(十一)低保提取
1.提取职工身份资料
提取职工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证件在有效期内,提取职工为《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记载的承租人及家庭成员
2.低保资料
证件在有效期内,根据救助类型不同提供对应的资料,救助资料类型包括《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天津市居民低收入救助证》、特困救助卡
二、办理流程:
三、常见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