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登记卡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外地户籍来京人员自到达本市之日起3日内,应当到居住地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简称“流管站”)申报暂住登记,并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北京市居住登记卡》作为来京人员申报暂住登记的凭证。
办理方式:
1.本人办理:不符合委托代办条件的,由本人办理。
2.委托代办: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暂住登记、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注:网上申请登记卡,只限本人申请,不能委托代办。
办理条件:
外地户籍来京人员自到达本市之日起3日内,应当到居住地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简称“流管站”)申报暂住登记,并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北京市居住登记卡》作为来京人员申报暂住登记的凭证。
办理方式:
1.本人办理:不符合委托代办条件的,由本人办理。
2.委托代办: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暂住登记、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
注:网上申请登记卡,只限本人申请,不能委托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