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21自由职业者社保缴费标准
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保险缴费标准
2021年7月,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标准依次为3800元(760元)、5000元(1000元)、6000元(1200元)、7000元(1400元)、8000元(1600元)、9000元(1800元)、10000元(2000元)、12000元(2400元)、14000元(2800元)、16000元(3200元)、18000元(2600元)、20586元(4117.20元),根据个人经济承受能力选择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80元,含大病医疗救助10元(2011年7月1日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救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需缴纳)。
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76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
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档次缴费;对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
职工医保:已参保但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可通过线上或经办银行柜面补缴。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停保期间职工医保费的,需向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核定应补缴金额后,再通过线上或经办银行柜面缴费。
失业保险:已申请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月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不可补缴往期失业保险费。
政策来源: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