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境外的上海退休人员如何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1、资格认证范围
在境外居住或短期生活的享受本市各类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包括: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等。
2、办理地点
中国驻申请人居住国使领馆
申请人居住国尚未与我国建交的,办理地点为中国派驻该国的机关(如:商代处等)或代管馆。
3、办理流程
申请人带好有效护照、居留证前往中国驻申请人居住国使领馆申办并填写《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核定成功后,将加盖印章的“审核表”邮寄或(送达)至上海市申领养老金待遇的区社保中心。
注意事项
1. 连续3年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第4年原则上应由申请人自行到使领馆办理一次。
2. 回上海市探亲、办事等的上述人员,可就近至上海市社保分中心办理。
友情提示
如您需要咨询具体内容,可拨打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086-21-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