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二道区台湾通商务签办理指南
商务签:
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
企业机构在备案时已提交过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企业机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商务签注时无须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长春二道区台湾通行证办理流程:
一、登陆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进行预约 (网址:https://gafw.jl.gov.cn/#/index_new)
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及签注,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3、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4、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6、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台湾通行证的还需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各出入境办证大厅免费获取)。
(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可交验户口簿,非按需申领地区户籍居民还需交验户口簿原件(持有效通行证申请签注的可免交),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华侨交验有效中国护照、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三)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居民还需交验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符合第二至第五项申请条件的除外):
1、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交验成都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学龄前儿童可交验父亲或母亲的居住证);
2、在我市就业人员交验连续1年以上至今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在我市就读人员交验成都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出具的,加盖学校行政公章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学校研究生处(院)公章的在读证明;
4、属于成都户籍居民亲属的交验成都户籍居民的身份证或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在蓉子女出具的书面关系说明);
5、其他人员提交与户籍地一致的申请材料。
(四)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五)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限办团队旅游签注)
赴台进行商务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的“赴台立项批复”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长春市二道区受理点:
大厅名称: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详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处,吉林大路北侧,北行50米吉林街16号二道区吉林街道办事处二楼
咨询电话:0431-1236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8:30-11:3013:30-16:30 冬:8:30-11:30 13:00-16:00
业务受理范围:出国境证件申请;再次签注申请。(港澳台定居签注、港澳商务签注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