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商转公贷款办理方式
湖南省直公积金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三种方式办理,自主办理、其他房产抵押方式、阶段性担保和代办服务方式。
商转公办理方式:
1.自主办理方式:不收费。
2.其他房产抵押方式:以本人、配偶名下家庭其它符合抵押条件的房产设定抵押。需缴纳贷款金额10%的反担保金,借款人办理原房产抵押注销后,凭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等材料,申请退还反担保金。
3.阶段性担保和代办服务方式:担保机构为提供代办服务,借款人按贷款金额的1.5%向担保机构交纳服务费和贷款金额10%的反担保金。借款人办理原房产抵押注销后,凭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等材料,申请退还反担保金。
政策来源: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