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办理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市家庭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政策链接:点击查看

  扩展阅读:

  办公地址:

  ①花园街79号,市府广场交通银行对面群艺巷内

  ②新蚌埠路128号,铁路分中心窗口

  ③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叉口,要素大市场D区三楼公积金窗口

  ④政务区琥珀五环城2#写字楼四层(金寨路和习友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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