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离职提取额度
长沙市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可申请提取。
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
提取材料:本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拓展信息: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间隔12个月以上,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近1年实际汇缴额的50%,因账户合并、转移、补缴、结息等产生的近1年汇缴额以外的金额不计入提取额度内。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长沙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