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缴存标准

  湖南省公积金2021年度省直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具体如下:

  1、缴存比例

  2021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须保持一致。行政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为12%。

  2、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最高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为1700元/月)。

  最高:26400元

  最低:1700元

  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5603元”计算,2020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800元。因此,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为26400元、最低为1700元。

  3、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计算公式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x(单位缴存比例+职工缴存比例)

  2021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6336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70元。

  政策来源>>>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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