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缴存单位注销方式

  湖南省直公积金缴存单位注销方式如下:

  一、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三章缴存中第十三条至第二十三条。

  二、申请条件

  单位名下无个人账户,单位无暂存款余额,单位在工商登记办理注销,需在省直公积金办理整体注销业务,资料齐全,报送内容真实无误。

  三、办理材料

  1.单位向中心出具的单位整体销户报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单位破产、改制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提交资料→受理审核→部门主任签批→办结

  五、办理机构和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

  友谊路营业部(长沙市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大厦南栋2楼)

  六、收费标准

  此项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073112329-3

  八、办理时间

  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友谊路营业部: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星期五下午不对外营业,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16:30-17:30为结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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