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缴存单位注销方式
湖南省直公积金缴存单位注销方式如下:
一、设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三章缴存中第十三条至第二十三条。
二、申请条件
单位名下无个人账户,单位无暂存款余额,单位在工商登记办理注销,需在省直公积金办理整体注销业务,资料齐全,报送内容真实无误。
三、办理材料
1.单位向中心出具的单位整体销户报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单位破产、改制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提交资料→受理审核→部门主任签批→办结
五、办理机构和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
友谊路营业部(长沙市友谊路528号湘诚万兴大厦南栋2楼)
六、收费标准
此项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
073112329-3
八、办理时间
省政务服务大厅营业部: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友谊路营业部: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星期五下午不对外营业,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30;16:30-17:30为结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