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非婚生育落户办理材料

  一、重庆非婚生育落户办理材料

  凡非婚生育子女随父或随母申请落户的需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非婚申请随父落户的,还需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但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明确抚养监护关系的非婚生子女,可以凭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书,可不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二、拓展:务工经商户口迁移申请材料

  务工经商者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户口迁移入户的,凭以下材料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务工经商者本人书面申请。

  在渝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劳动合同,或务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户口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配偶、未成年子女、年老父母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亲属关系证明。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