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组合贷办理对冲后还能申请还贷提取吗?
职工申请长沙市公积金中心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部分已办理对冲或划拨的,可以单独提取商业银行贷款还贷额。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部分未结清的,不得提取商业银行贷款部分提前还贷额。
拓展信息: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的,必须符合《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各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规定的条件,并提交相应申请资料。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仅限于购买期房、现房和二手房。
按月对冲:每月固定的还款日借款人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自动冲抵月还款额。还款日未足额对冲的,接下来7天继续对冲(对冲金额不足的同时也会向还款卡发起划扣),第8天起停止对冲,只发起银行卡扣款。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