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职工家庭在公积金贷款期间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冲本金业务,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提前结清贷款或提前偿还部分贷款。

  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条件:

  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1期后,每年可申请提前偿还部分贷款(含对冲)1次,每次间隔12个月,办理公积金对冲部分本金的金额不低于3万元,自筹资金偿还的金额不低于1万元,也可以同时选择对冲加自筹资金的方式,偿还金额不低于前款规定。(*对冲加自筹资金:对冲3万起+自筹资金1万起)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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