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称初定时长

  职称评审

  各评委会须于当年10月底前完成评审,11月底前完成公示、上报工作,不得跨年度评审。无法按计划完成的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市职称办说明原因,对无法按期完成年度评审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暂停其职称评审权。

  结果公示

  各评委会办事机构须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将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报告、公示情况说明、花名册等材料)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报市职称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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