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退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湖南省直公积金职工已离休、退休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所需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3、未达到退休年龄(女性职工50岁、女性干部55岁,男性职工、干部60岁)退休的,另需提供退休证或退休批文。

  4、现场签署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及授权书》。

  5、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应由本人或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办理;委托配偶办理的,另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或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另需提供直系亲属身份证和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和公证书。

  6、如有必要,省直中心可要求提取人补充提供其他相关资料,或安排人员到现场查勘核实相关情况等。

  原文链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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