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灾害提取湖南省直公积金需要什么资料?
湖南省直公积金职工及配偶或其子女、父母在长沙行政区域内遭受重大灾害,造成基本住房严重受损、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所需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人银行一类储蓄卡。
3.相关部门出具的重大灾害证明。
4.受灾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宅基地使用批文。
5.亲属关系证明(提取本人公积金不提供)。
6.配偶提取的还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或证明其夫妻关系的户口簿)。
7.现场签署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及授权书》。
8.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应由本人或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办理;委托配偶办理的,另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另需提供直系亲属身份证和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和公证书。
9.如有必要,省直中心可要求提取人补充提供其他相关资料,或安排人员到现场查勘核实相关情况等。
原文链接>>>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