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非婚生育落户办理条件

  重庆非婚生育落户办理条件

  1.内地出生子女登记,在我国内地出生的婴儿,出生1个月内,由父母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申报出生登记。

  内地非婚生子女出生登记

  1.父或母或监护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书;

  2.《出生医学证明》

  3.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4.随父或母或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

  5.随父落户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鉴定

  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如对区县咨询回复存疑,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全市户口业务咨询投诉电话023- 63962448,或者登录重庆公安局公众信息网在线咨询栏目留言,我们有专门的工作人员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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