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购房政策

  1、限购政策

  佛山下区域采取部分地区限购的方式,限购区域包括:在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等区域执行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下同)限购政策。

  图片中绿色的区域为非限购区域,红色为限购区域,在限购区域内无论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都执行限购政策。

  注意:

  ①佛山户籍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

  ②非佛山户籍人士购买限购区房产,需提供2年内累计1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证明,且限购1套。

  2、限贷政策

  (1)限购区域限贷政策:

  A:第一套房,首付最低3成;

  B:二套房,本地人首付最低3-6成(6成为非住宅),外地人不能贷款

  C:三套或以上:本地人或外地人都停止贷款

  (2)非限购区域限贷政策:

  A:第一套房,首付最低2成(住宅)或3成(非住宅);

  B:二套房,本地人首付最低3或6成(未结清非住在为6成);

  C:三套或以上:未结清停止贷款,结清可贷款3成。

  3、购房入户、入学政策

  新修订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调整了购房入户和购房享受政策性借读生待遇政策,将其统一纳入积分制管理。即佛山新市民2019年1月1日起不再享受购房入户、入学政策,但是可以通过积分落户、积分入学等方式。同时设置了过渡期:

  (1)根据《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如果新市民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已经办好了不动产权属证书(房产证)但尚未办理入户的,还可以按照原购房入户政策的相关规定申请入户,过渡期到2019年12月31日截止。

  (2)《办法》实施之前已经完成了网签,购房合同也已登记备案,开发商的楼盘已经完成了首次不动产登记的,新市民应当在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然后在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之日起(即不动产证上注明的发证时间)3个月内按照原购房入户相关规定申请入户,超过期间的视为自行放弃。

  (3)新市民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件(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购房合同备案日期在办法实施之日前,且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其适龄子女2019年秋季学期申请入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小学或初中一年级的,仍然可以按照“购房类”政策性借读生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止。

  (4)如果新市民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件(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购房合同备案日期在办法实施之后(含实施当天)的,则一律按积分申请入学。2020年1月1日之后,我市将不再执行“购房类”政策性借读生政策,届时,持任何时间办理的住宅房权属证明提出入学申请,均统一纳入积分制入学进行安排。

  政策依据:http://www.foshan.gov.cn/zwgk/zfgb/rmzfbgshj/content/post_1739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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