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准生证补办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2.再婚的带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民事判决书/调解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丧偶的带死亡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女方户籍地村(居)委会加具意见的《计划生育情况申报表》,收原件;
5.本人免冠小一寸近照一张,收原件;
6.政策外生育的需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行政事业性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夫妻一方属禅城区外户籍的,需提供户籍地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婚姻、生育状况证明,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