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休干部定点医院变更申请条件
因病情需要或因居住地变动等原因需变更定点医院或转诊的,带上1、参保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2、离休干部医疗证;3、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4、此前办理过转诊且处于转诊有效期内的,还应携带原《上海市医疗保险离休干部转诊单》等材料办理,业务咨询及投诉电话:962218。
办理依据
《关于本市实施<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后离休干部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医保〔2001〕51号)
申办条件
上海市离休干部因病情需要或因居住地变动等原因需变更定点医院或转诊的。
申请材料
1、参保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离休干部医疗证;
3、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此前办理过转诊且处于转诊有效期内的,还应携带原《上海市医疗保险离休干部转诊单》。
办理程序
【本事项可“全市通办”】
1、参保人携带相关材料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2、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验证参保人身份信息后,进入系统进行转诊登记。
收费标准
免费
温馨提示:为更好地向居民提供社区政务服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实行“刷证办事”,请您办理事项时务必带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居住证、医保卡原件,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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