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电动自行车上牌时间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
二、符合新标准车辆登记上牌
自2019年6月1日起,对符合新标准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启动登记上牌,纳入非机动车范畴管理,登记时大力推行“带牌销售”方式,方便群众办理业务。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骑行时佩戴安全头盔,主动投保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
三、新标准实施之前购买的符合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且进入《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可登录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府服务网jj.gdga.gov.cn查询)的电动自行车,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凭有效证明材料办理临时登记,领取有效期3年(2019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15日)的临时号牌,逾期未办理临时登记的,不得上路行驶。
四、对在用的既不符合新标准也不符合旧标准的违标电动自行车设置1年过渡期(2019年6月21日至2020年6月20日),过渡期结束后,违标车辆仍上路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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