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办理材料

  根据2020年发布的最新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提取办法》里已经取消重疾和低保提取。

  政策解读:

  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和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已超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10号)及相关规章文件的规定范围,住建部电子化检查工具风险排查明确提示这两项属于超范围提取,历次上级审计部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进行的审计也是相同的意见,要求整改。实际操作中公积金中心对重疾提取涉及的相关疾病也缺乏专业的辨识能力,且这两种类型的提取业务量不大,我市对低保等困难群体的帮扶措施也较为完善,因此此次从依法行政和确保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的角度取消重疾和低保提取。

  《提取办法》实施前已建档的仍可按《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东公积金委﹝2015﹞1号)政策申请提取。

  政策来源:《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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