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社保怎么办理?

  一、办理新参保

  由参保单位于每月11日至次月7日申报期内,到昆山市社保中心办理职工参保申报手续。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根据功能设定,在上述申报期内,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

  办理外地转入

  1、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在用工单位录用后,将转出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参保(合)凭证”交予市社保中心社会保险转移窗口。

  2、转移窗口在确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参保(合)凭证”后,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联系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机邮寄至转出地社保构。

  3、转移窗口在收到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转移信息表”“医疗保险变更信息表”和确认资金到帐的情况下完成转入业务的经办。

  注:

  ①男超过50周岁、女超过40周岁首次在昆山市参保的,建立养老保险临时缴费账户,如之前外地有社保缴费的,不能转入我市,到达退休年龄后应转入上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或户籍地。

  ②退休人员不再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办理转出

  1、用工单位解除合同后,参保人员个人凭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或医保IC卡)至亭林路108号社会转移窗口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参保(合)凭证”,同时结算医保个人账户金额;

  2、参保人员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参保(合)凭证”交予转入地社保机构。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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