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一次性提取条件

  属于以下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7、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注:办理提取前,需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

  部分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实际支出额度;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房租超出总额;

  4、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不超过实际支出额;

  5、患重大疾病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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