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不动产变更登记办理费用

  珠海不动产变更登记办理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规定,珠海不动产表更登记办理费用为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得收取登记证明工本费。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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