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南昌落户所需材料
(一)有意愿将户口迁入南昌市城镇地域的群众,均可按实际居住地申请办理。未成年人由监护人代为申请,不能单独立户。本人不能前来办理的,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填写《南昌市办理户籍业务代理委托书》书面委托亲友代办。
(二)申请落户人员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落户报告、户籍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书,并根据不同落户情形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落户在自有房屋的,提交本人房屋所有权相关凭证材料;落户在单位宿舍的,提交单位分配公产房证明。
2、落户在亲属(不限直系亲属)家的,提供户主同意落户声明和户口簿。
3、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在职证明。
4、落户在社区集体户的,须提供已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与派出所签订《约定书》。
【政策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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