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社保转移流程

  办理流程

  省内转入

  1.申报。符合失业保险金转入的失业人员,到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2.审核。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窗口对失业人员提交的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待遇转移资料进行审核,并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及领取标准;

  3.转移。将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信息按户籍转至其户口所在地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省外转入

  1.申报。符合失业保险金转入的失业人员,到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办理申报手续,由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开具接收函,由失业人员交至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财务确认。财务确认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由省外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转至昆明市失业保险基金到账;

  3.通知。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通知失业人员前来办理;

  4.审核。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服务窗口对失业人员提交的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待遇转移材料申领材料及财务确认信息进行审核,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及领取标准;

  5.转移。将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材料按户籍转至其户口所在地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办理地点

  昆明市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昆明市正义路五华坊42号

  联系电话:0871-66277506

  昆明社保服务中心电话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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