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水费缴纳时间

  缴纳时间:

  自抄表次日起30日内缴纳水费。

  根据《郑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四章第19条规定:

  用户应当按照供水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水费。

  用户自抄表次日起超过30日未缴纳税费的,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应当向用户发出水费催交通知,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

  自抄表次日起超过60日无正当理由仍未缴纳水费和违约金的,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可以依法采取停水措施。

  采取停止供水措施的,应当提前10日通知用户。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