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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和平区租赁备案证明去哪办?

  和平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地址:和平区砂山街98号希望大厦7楼701(现办理地点在各街道办事处)。

  拓展:沈阳房屋租赁备案办理材料

  普通资料:

  ①《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房屋权属合法书面证明

  ②房屋租赁合同

  ③身份证明

  ④其他材料

  其他房屋权属合法书面证明:

  ❶自建房屋的《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开工、竣工、验收材料等房屋建设书面证明。

  ❷《商品房买卖合同》、《沈阳市商品房销售结算专用发票》等书面证明。

  ❸房屋回迁安置文书、准住通知书等书面证明。

  ❹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文书、政府批准文件、拍卖文书等书面证明。

  身份证明包括:

  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关单位法人登记证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明;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明等。

  ❷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军官证、士官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护照等。

  其他材料包括:

  ❶共有房屋出租的,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❷委托代管房屋,含中直、省直、军队等驻沈单位授权经营的自管房屋出租的,房屋所有权人委托出租、授权经营出租的书面证明。

  ❸房屋转租的,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❹房屋已抵押的,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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