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1.个人申请: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共同创业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即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学生、在聘期内或服务期满5年以内的大学生村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国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即申请贷款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未还清贷款)。

  2.小微企业申请: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不缴或欠缴社会保险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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