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材料
转入办理材料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原件1份。
附件
转出办理材料
(1)本人办理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2)委托办理提供:
①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②委托书,原件1份。
(3)《失业保险转出申请》,原件1份;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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