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材料

  转入办理材料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原件1份。

  附件

  1.7.6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doc

  转出办理材料

  (1)本人办理提供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2)委托办理提供:

  ①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②委托书,原件1份。

  (3)《失业保险转出申请》,原件1份;

  附件

  1.7.6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doc

  1.7.6失业保险转出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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