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房和公租房能一起申请吗
深圳安居房和公租房可以一起申请
首先要申请安居房/公租房(以安居房为例)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注册开通或登录账户
(1)下拉界面,找到个人服务,点击“更多事项”。
(2)点击租房购房置业
(3)点击住房保障申请,选择深圳市。
(4)选择自己所在区县,点击在线申请后,选择“申请轮候”。
(5)选择“申请安居型商品房”,点击下一步。
(6)会出现“安居型商品房申报指引”,下拉界面,点击“已阅知,开始填报”。
(7)按自身情况,完成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父母的填写,点击完成填报。
(8)网上预审通过,打印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预约提交资料的时间和地点,网上申报结束。
(9)在预定的时间去申报窗口提交资料,如果符合申报条件,窗口人员会当场开具《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回执单》,申请人将进入轮候。不符合条件的,将出具《不授予通知书》。材料不齐全则将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接下来用同样的方法申请安居房: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注册开通或登录账户
(1)下拉界面,找到个人服务,点击“更多事项”。
(2)点击租房购房置业
(3)点击住房保障申请,选择深圳市.
(4)选择自己所在区县,点击在线申请后,选择“申请轮候”。
(5)按自身情况选择“已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补充申请公共租赁房”或者“已申请公共租赁房,补充申请安居型商品房”(如果之前没能成功申请安居房/公租房,是无法选择补充申请的),点击下一步。
无论选择哪一种,按自身情况进行填写就可以啦。
注:如成功申请并购买安居房,则不再符合公租房轮候及配租条件,应当退出公租房轮候或退出所承租住房;如已成功申请并租住公租房,则可继续申请安居房轮候,不影响安居房轮候资格及轮候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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