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办理材料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办理材料:

  (一)南宁市户籍流动人员需提供:

  ①能够证明本人本地户口的材料(如委托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②档案转入申请。

  (二)在南宁市就业流动人员需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②在南宁市工作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记录(可由工作人员查询)或与南宁市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③档案转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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