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转移流程

  一、医疗保险转出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MB2C92253532111034000.html?region=440000),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

  2.受理:点击“转移申请管理”,选择所需的对应转出功能——根据系统提示,录入转出信息(即时);

  3.审核:系统审核打印内容(即时),审核不通过的系统反馈不通过理由;

  4.审批:系统审批打印内容(即时),审批不通过不系统反馈不通过理由;

  5.办结:系统审办完毕,该事项办结(即时);

  6.送达: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后续流程】

  (1)申请人携带缴费凭证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2)转入地同意后,转入地向深圳发送联系函;

  (3)收到转入地的联系函,审核并完成信息表和基金转移(10个工作日);

  (4)准予转出的,审批寄出信息表和转移基金(5个工作日)。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流动到异地就业或确定退休地在异地的,前往社保机构征收窗口;

  2.受理

  到达办事大厅后,工作人员指引参保人使用自助终端,自助终端自动判断是否符合自助打印条件,符合条件的,自助终端审核审批,打印参保缴费凭证,自助终端无法办理的,申请人前往社保经办窗口取号,受理窗口审核是否符合条件(即时):

  (1)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告知书》;

  (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3.审核

  当场审核(即时),审核不通过不允许打印;

  4.审批

  当场审批(即时),审批不通过不允许打印;

  5.办结

  自助终端审办完毕,该事项办结(即时);

  6.送达

  出具参保缴费凭证。

  【后续流程参照网上办理流程】

  二、医疗保险转入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深圳就业并符合转入条件的或确定退休地在深圳的,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转移申请管理”——选择对应的转入情形,录入转入信息,根据系统提示,预申请后打印转入申请表,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业务材料,在有效申报期内前往社保机构受理窗口办理;

  2.受理

  受理窗口审核是否符合条件(即时):

  (1)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告知书》;

  (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3.审核

  审核通过后向转出地发送同意接收的联系函(7个工作日);

  【异地环节】:转出地接收到联系函后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15个工作日,此环节属于特殊环节,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审批

  转入地接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审批完成转移接续工作(8个工作日);

  5.办结

  申请人社保关系,由异地转入本市(即时);

  6.送达

  申请人网上自行查看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深圳就业并符合转入条件的或确定退休地在深圳的,前往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工作人员指引前往自助区网上申报,申请人按照网上操作提示申请办理,根据系统提示,预申请后打印转入申请表,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业务材料,在有效申报期内前往社保机构受理窗口办理;

  2.受理

  受理窗口审核是否符合条件(即时):

  (1)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告知书》;

  (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3.审核

  审核通过后向转出地发送同意接收的联系函(7个工作日);

  【异地环节】:转出地接收到联系函后向转入地发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15个工作日,此环节属于特殊环节,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审批

  转入地接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审批完成转移接续工作(8个工作日);

  5.办结

  申请人社保关系,由异地转入本市(即时);

  6.送达

  申请人网上自行查看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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