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应届生落户后怎么拿龙岗区人才补贴

  1.申请人前往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取号排队,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通过后提交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

  2.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按规定受理申报材料,并对申请人资质进行审定。

  3.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www.lg.gov.cn/bmzz/rlzyj/)上公示补贴拟发放清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向人才支付资金;公示有异议的,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将重审。重审后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不予资助,并将处理情况报区人才办备案;重审后证明异议内容不属实的,按正常程序予以办理。

  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在2016年11月1日(“深龙英才计划”政策施行之日)以后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办理人才引进,引进日期以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

  2.申请人已全额获得深圳市发放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且在全额获得市级补贴后1年内申报;

  3.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新户籍所在地在深圳市龙岗区辖区内,且未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形;

  4.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应在龙岗区内就业,并由所在单位在我区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从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的落款时间算起),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区内。(在“龙岗区内就业”是指通过注册地为龙岗区的用人单位缴纳社保。)

  申请材料:

  1.《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学历验证认证报告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申请人户口簿个人页和户口簿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如果为集体户的,须在集体户首页复印件上加盖集体户单位公章);

  5.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通过办理在职人才引进的申请人提供《招调通知》;通过办理毕业生接收的申请人提供《毕业生介绍信》;通过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的申请人提供《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7.申请人金融社保卡复印件1份;

  8.申请人社保清单(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1份;

  9.申请人获得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单笔银行流水交易明细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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