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东莞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男性累计不少于30年,女性累计不少于25年。
相关信息:
(1)有单位愿意为其每个月缴交医疗保险的,可在办理退休后每月享受医疗待遇;直到缴满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男性累计不少于30年,女性累计不少于25年)
(2)无单位愿意为其每个月缴交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以在退休时办理一次性缴交医疗保险至最低缴费年限或自行在社保经办机构按月购买医疗保险。
险种 | 缴费基数 | 缴费费率 | 医保个账划拨标准 | |
选择按月缴费 | 综合基本医疗和住院补充医疗保险 |
以本单位在职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其中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
分别按6.5%和1%确定(个人费率2%不需缴费,也不划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下同) |
1.2011年6月30日前办理退休人员,以缴费基数的4.5%划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2.2011年7月1日后办理退休人员,以缴费基数的4.3%划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
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社区门诊 | 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 分别按2%和1%(其中0.5%为个人缴费)确定 | / | |
选择一次性缴费 | 综合基本医疗和住院补充医疗保险 |
单位在职人员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确定;
单位已退休人员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确定; |
分别按6.5%和1%确定 | 实行按月划拨,标准以划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时本单位上月在职职工平均缴费工资的4.5%确定。单位因关、停、并、转等原因撤销的,按划拨当年的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5%划拨。灵活就业人员以划拨当年的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5%划拨。上述人员享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直至终老。 |
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社区门诊 | 以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 分别按2%和1%(其中0.5%为个人缴费)确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