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小工伤的确认及医疗费用核定指南
受理条件
(1)职工受伤时和医疗费用发生时在同一单位连续参加了工伤保险;
(2)伤害事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情形;
(3)职工所受伤害程度较轻,伤情稳定后,达不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规定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4)治疗终结后其医疗费用总额在2000元及以下;
(5)用人单位和受伤害职工对事故性质、事故经过、职工受伤害程度和待遇总金额无异议,均同意申请快速处理。
受理材料
(1)《工伤事故报告表》;
(2)《长沙市“小工伤”快速处理申请表》(一式三份);
(3)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4)《长沙市“小工伤”事故证明书》(一式三份);
(5)医疗费发票复印件(原件交医院结算)、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公章)、病历资料原件(交复印件);
(6)其他有关资料。 如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和赔偿调解协议等(涉及第三方责任的由第三方支付)。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常见问答
工伤发生时间录入错误
单位在网上申报时工伤发生时间录入错误,需要填写信息修改表进行修改。
问:什么是工伤迟报?
工伤迟报是指网上申报工伤发生时间超过30天
办理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芙蓉中路一段669号市人社局二楼政务大厅45窗口;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街道金星北路一段20号市政务中心二楼市人社局C39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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