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工伤医疗费用(第一医疗期)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核定
受理条件
已认定为工伤、职工受伤时和医疗费用发生时在同一单位连续参加了工伤保险,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具有伤残等级。
受理材料
1、工伤事故报告表;
2、工伤认定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表;
5、发票原件;
6、报销医疗费用病历等资料;
7、涉及交通事故的资料;
8、涉及暴力伤害事故的证明材料;
9、异地就医申请表;
10、辅助器具申请表;
11、涉及无法确定第三人的证明材料。
受理流程
现场办理
1、申请人携带材料到市人社局或者市政务中心办理;
2、申请人提交审批材料;工作人员对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金进行审核
3、通过初审、复审以及审核后,打印支付单。
线上办理
单位登录网上政务大厅,搜索“工伤医疗费用(第一医疗期)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核定”,点击“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指引完成办理即可。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注意: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湖南省长沙市
常见问答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按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规定,治疗工伤的费用纳入工伤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