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工伤医疗费用(第一医疗期)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核定

  受理条件

  已认定为工伤、职工受伤时和医疗费用发生时在同一单位连续参加了工伤保险,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具有伤残等级。

  受理材料

  1、工伤事故报告表;

  2、工伤认定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表;

  5、发票原件;

  6、报销医疗费用病历等资料;

  7、涉及交通事故的资料;

  8、涉及暴力伤害事故的证明材料;

  9、异地就医申请表;

  10、辅助器具申请表;

  11、涉及无法确定第三人的证明材料。

  受理流程

  现场办理

  1、申请人携带材料到市人社局或者市政务中心办理;

  2、申请人提交审批材料;工作人员对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金进行审核

  3、通过初审、复审以及审核后,打印支付单。

  线上办理

  单位登录网上政务大厅,搜索“工伤医疗费用(第一医疗期)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核定”,点击“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指引完成办理即可。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注意: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湖南省长沙市

  常见问答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按工伤保险“三个目录”规定,治疗工伤的费用纳入工伤报销。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