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一)按照属地参保原则,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福州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福州市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技校在校学生;

  (三)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居住证(有效期内)持有人;

  (四)在福州市居住满一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

  (五)在榕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全日制研究生(包括侨、港、澳、台大学生);

  (六)经县级以上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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