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哪些时间可以作为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一、重庆哪些时间可以作为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职工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包括(以下认定为我市职工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均不得重复计算):
1.在本市外参加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
2.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医保的缴费年限;
3.2004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4.军人服现役年限;
5.1993年3月到2004年12月随用人单位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
二、拓展:退休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够怎么办?
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办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的,须在退休之月办理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基本医保费(否则将暂停享受医保待遇,中止医保关系);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在办理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待遇相关手续后,若基本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既可以选择继续按年缴纳医保费直到医保缴费期满,也可以申请按当年标准一次性趸缴剩余年限的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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